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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养老险广东分公司|金融消费者八项基本权利,一起来了解!

为维护公平公正的金融市场环境,切实保护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原银保监会制定并发布了《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令 2022 年第9号,以下简称“9号令”),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9 号令”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应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财产安全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八项基本权利。

八项基本权利具体内容:

知情权金融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产品或接受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金融机构应当及时、准确地向金融消费者提示风险,不得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

自主选择权金融消费者享有自行决定是否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的权利。金融机构应当充分尊重消费者意愿,由 消费者自行决定,不得强买强卖。

公平交易权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时,享有公正、平等交易的权利。金融机构不得设置违反公平原 则的交易条件,如在格式合同中不得加重金融消费者责任、不得限制金融消费者寻求法律救济途径。

财产安全权金融消费者享有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人身及合法财产获得相关安全保障的权利。金融机构应当审慎经营,不得挪用、占用客户资金。

依法求偿权金融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非因本人故意或过失而遭受人身、财产损害时,依法向金融机构提出请求赔偿的权利。金融机构应当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主体责任,接受社会监督。

受教育权金融消费者有权接受关于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种类、特征、交易流程等金融消费知识的教育,以及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维权等知识的教育。金融机构应当进一步强化金融消费者教育,积极组织或参与金融知识普及活动。

受尊重权金融消费者在购买产品和使用金融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惯得到尊重的权利。金融机构应当尊 重金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惯,不得区别对待。

信息安全权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使用金融服务时,享有个人金融信息安全得到保障、不被泄露的权利。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

(平安养老险广东分公司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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