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将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利剑行动要求与优化营商环境精神紧密结合,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同时,切实服务和优化企业营商环境,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阳县分局不断加强执法力度,完善法制建设,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执法行为,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利剑”行动化解和防范企业环境风险隐患 自4月中旬开展“利剑”行动以来,衡阳县分局出动执法人员668人次,执法检查企业313家次,分别开展化工企业、园区、涉水突出环境问题、市政基础设施运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专项行动7项。发现环境问题36个,帮助企业立行立改34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起,罚款20万元,成功处置2起突发环境事件。对企业的环境监管既做依法依规,又帮扶企业感受到温暖和春风拂面。
开展非现场执法监管 推行数字智能环保 利用数字智能环保,推行非现场监管执法模式是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效率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工作。为进一步推动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不断强化智能监管技术应用,通过对工业企业的生产设施和治污设施安装专门用电监测装置及污染源在线联网为全县重点工业企业套上“紧箍咒”,企业治污设施运行状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全过程被监管,一目了然,真正实现了对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的环境执法目标,进一步完善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执法联动机制,有效降低了对企业的检查频次,又提高了环境监管的执法效率。
切实解决环保执法”一刀切”问题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近期制定出台《衡阳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试行)的通知》,《衡阳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包含8类共18种情形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明确了当违法行为属于所列的18种情形,情节轻微且能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免于行政处罚。为此,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依据文件精神,严格落实通知要求,在对辖区企业开展巡察时,发现一企业存在“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该企业在新建厂房内安装生产设备,在被执法人员发现前已停止建设,未造成环境污染和隐患,且同步送审了环境影响评价,经综合考量,该企业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属于首次违法,符合《衡阳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免于行政处罚的18种情形之一。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在对企业告知不予行政处罚的同时,对企业相关负责人开展现场法制宣传教育,让企业切实感受到环境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将优化营商环境落到实处。
不断帮扶企业重塑环境信誉,让企业发展不受影响 “人无信不立、事无信不成、商无信不兴”,诚信是企业的金字招牌,近年来,衡阳县所属辖区部分企业因环境违法问题受到行政处罚,造成环境失信,导致企业在开展贷款、行政许可、申请优惠政策等方面受到影响。针对这一情况,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梳理出近三年全县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名单,通过入企核查,现场对失信企业开展环境信用修复政策宣讲,引导企业主动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对具备信用修复条件的企业,指导帮助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工作,降低行政处罚对企业造成的不良影响。
通过严执法、优服务活动开展,衡阳县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了,地表水质量100%,县城饮用水源水质已达到二类标准,空气质量优良率不断提升,绿色矿山建设在不断推进。今后,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阳县分局将进一步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在不断改善环境质量的基础上,更加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执法方式,助企纾困解难,开展好“利剑”行动,既严惩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又把帮扶企业做好服务工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中之重,帮助企业不断提高环境治理化水平,助推县域经济和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和保护。(陈卫宏 左亚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