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傍晚,群山在夕阳的照射下,染上了一层薄薄的红晕,村头高挂的大喇叭里正播放着“《民法典》第五十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这是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小新川近些天的日常景象。
自“民法典宣传月”以来,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以“普法宣传进乡村”为重点,在驻村帮扶的大小新川村,针对农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有关农业、农村、农民的法律规定。
讲的都是村民关心的问题
法治宣传在哪里讲效果好?当然是农民身边。
“前几天,我们在司法所的帮助下办了一场宣讲,内容重点围绕农村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土地经营权的区别,地点就在村委会前的广场上,一招呼大家都来了。”大新川村的驻村第一书记何先均介绍道。
谈到确定这3个内容的原因,何先均说,农民们都是靠地吃饭,跟土地相关的都是他们最想知道的内容。
“大家记住了,‘给钱不要,要钱不给’,特别是身份证,绝对不能借给别人。”陈俊宜给大新川村宣讲的时候语气颇为严肃,他说这都是在驻村工作中摸索出来的有效经验。“有的时候讲得太复杂效果反而不好,特别是一些涉及道理和法理的内容,越解释越容易说不清,村民们更需要的是一个确定的答案,因此直接告诉他们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效果更好。”
“提前介入”化解风险
活动中,郧西县局(营销部)“头雁·劲草”志愿服务队的志愿者们向村民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鼓励和动员村民参与群防群治工作。同时,通过发放宣传单和宣传册等方式,向村民讲解了毒品的种类、危害以及《禁毒法》等法律法规,让群众远离毒品;针对时下老人最关心、最易“中招”的购买保健品、养老保险等问题,提醒大家不要轻信陌生人的来电来访,切忌透露银行账号、验证码等个人信息,面对面提醒老年人警惕“养老陷阱”,确保自身财产安全;向村民群众宣传《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等法律知识,普及识别邪教的方式方法和邪教危害社会的典型案例等,耐心详细讲解了有关反邪教知识,并对大家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答疑解惑,教育引导居民群众树立科学生活理念和“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理念,提高了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及识邪防邪拒邪能力。
普法“水土相服”
为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增强人们法治观念,,提高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村委会积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传统民族节日、花灯、相声、小品、快板、民族歌舞中,以及制发普法挂历、信封、环保袋、纸杯、等,让群众在润物无声中学习常用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
在重阳节当天,大新川村的养老院里响起了这样的快板声:“法治社会在深入,法治意识在进步,法律管着你我他,法律管着吃喝拉撒,不懂法是睁眼瞎,知法才能不犯法!”
“亲属除了包括配偶、血亲,还有什么?”“男性结婚年龄不得早于多少周岁?”在小新川村头的大槐树旁,村民们围坐在一起开展了民法典有奖知识竞答,村民不仅可以通过回答问题赢得普法小奖品,还能够获得“民法典知识小达人”称号,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悄然形成。
郧西县局(营销部)始终把“八五”普法作为重要工作抓紧抓实,除了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还将党建志愿服务队和乡村振兴帮扶串联起来,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等力量动员起来,并在普法中充分挖掘典型,引导鼓励农民以民法典为依据,对村规民约进行修改完善,旗帜鲜明地反对高价彩礼、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刘姝婷)